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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关于2020年员工年度考核的预通知
时间:2020-12-10       栏目类别:通知公告

各研究组(部门):

根据与大连化物所一体化考核原则,结合中心实际,现将2020年员工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,请各研究组(部门)做好准备,迎接考核。

一、考核对象

已通过试用期的全体员工

二、考核组织及时间安排

人员类别

考核时间

组织部门

研究组组长、工程管理部部长

2021年1月15日前

人力资源部

研究组、工程管理部其他人员

2020年12月28日前

各研究组、工程管理部

职能部门人员

2021年1月15日前

人力资源部

三、考核要求及具体安排

(一)关于《年度考核登记表》

所有在岗员工均需填写《年度考核登记表》,请各研究组(部门)将由各负责人和被考核人本人签署意见的考核表,于考核时间截止前提交至人力资源部。

(二)研究组组长、工程管理部部长考核

1.研究组组长、工程管理部部长考核由中心组织,考核以答辩形式进行。

2.考核内容:包括研究组年度工作业绩总结和下一步工作规划,注意重点突出部门规划和工作计划目标。每人30分钟,汇报20分钟,讨论10分钟,考核评委为主任办公会成员。

3.考核结果分为优秀、良好、待定三类,比例分别为30%左右。待定类由中心组织评估诊断,最终评定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类。

4.考核结果的运用

(1)优秀。给予奖励、优先增长绩效工资、配备研究资源、推荐申报人才项目等;

(2)良好。给予适当的绩效工资增长和研究资源支持;

(3)合格。原则上不给予增量支持;

(4)不合格。进行调整,包括调整研究方向、更换组长或者撤销该研究组(部门)等。

5.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。

(三)研究组、工程管理部其他人员考核

1.考核由各研究组(部门)自行组织,考核形式不限,建议工作相关的研究组联合组织答辩考核,便于工作交流、节省考核时间。

2.各研究组(部门)制定考核方案,连同参加考核的人员名单(《研究组(部门)考核名单》)于2020年12月8日前报人力资源部备案。

3.各研究组(部门)以研究组(部门)为单位填写《研究组(部门)员工考核结果表》,于2020年12月28日前提交至人力资源部。

4.各研究组(部门)根据员工考核成绩给予优秀、合格、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考核结果建议,建议优秀比例不超过30%,基本合格和不合格比例不超过30%,其余为合格。对于各研究组(部门)考核建议的优秀员工,由中心组织集中复评答辩,根据答辩成绩,按不高于80%的比例差额确定最终的优秀员工。答辩时间在1月中旬,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

5.考核结果的运用

(1)优秀。给予奖励、优先增长绩效工资、推荐申报人才项目等;

(2)合格。保障正常待遇;

(3)基本合格。降低绩效工资(降幅50%以内),并且根据情况进行约谈、限期工作汇报或调整岗位;

(4)不合格。降低绩效工资(降幅50%以上),并且根据情况调整岗位或协商解除劳动合同。

(四)职能部门人员考核

1.职能部门人员考核由中心组织,考核以行政工作交流会形式进行。

2.交流会分两部分:上半部分为职能部门人员答辩考核,每人10分钟,工作汇报8分钟,答辩2分钟;下半部分为分管职能部门人员汇报管理工作总结与规划讨论。考核评委为主任办公会成员和部分研究组组长。

3.中心根据员工考核成绩给予优秀、合格、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考核结果,优秀比例不超过25%,基本合格和不合格比例不超过30%,其余为合格。

4.考核结果的运用

(1)优秀。给予奖励、优先增长绩效工资、推荐申报人才项目等;

(2)合格。保障正常待遇;

(3)基本合格。降低绩效工资(降幅50%以内),并且根据情况进行约谈、限期工作汇报或调整岗位;

(4)不合格。降低绩效工资(降幅50%以上),并且根据情况调整岗位或辞退。

5.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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