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研究组、管理部门:
2021年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即将启动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,请各研究组、管理部门做好准备,迎接考核。
一、考核对象
(一)中心全体正式员工(中心聘用、劳务聘用及派遣人员)。
(二)创新特区人员考核由主任办公会决定。
二、考核关系
本次考核包括部门组织及中心组织两种方式,具体考核关系见下表。
考评对象 |
考评主体 |
考核方式 |
组长/部门负责人 |
中心领导 |
中心组织,答辩评分制 |
员工 |
组长/部门负责人 |
部门组织,形式不限 |
三、日程安排
考核时间:2021年12月27日至2022年1月9日,组长及部门负责人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。
四、其他
其他考核事项请等待进一步通知。